关于调整2019级新生申请助学贷款最低缴费金额的通知
为帮助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报到注册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经学院行政研究决定,凡申请了助学贷款和缓交手续的2019级新生需在8月31日前,通过学院收费系统缴纳不少于500元的学杂费(优先缴纳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剩余缴纳住宿费,教材费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2.个人助学贷款到帐后,由学院财务处统一进行结算,根据实际贷款金额与学费差额进行多退少补。
3.每位报到新生必须持有或办理广西区内农业银行储蓄卡,以便学院财务处进行统一退费。无广西区内农行卡的同学可在开学后根据财务处通知集中办理并填报农行卡号。
4.本通知内容仅适用于申请了助学贷款和缓交手续的2019级新生。通常情况下,助学贷款下拨时间为12月初,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财务处
2019年8月27日